1、资格复审地点:贵州省人民医院行政楼21楼会议室
2、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贵州省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资格复审信息表》(登录“贵州省人民医院招考系统”—“事业编制人员招考入口”—“笔试成绩查询”中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招聘岗位有英语要求的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或CET-4或CET-6成绩单(分数在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遗失的,须提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四、六级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模版见《公开招聘方案》附件3或“贵州省人民医院招考系统”);
(7)在职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非编制人员和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1份(模版见《公开招聘方案》附件4或“贵州省人民医院招考系统”)(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公开招聘方案》中《岗位需求表》的要求提供;
(9)个人简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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