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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健类考生体检结果公示

分类:医疗事业编制 620 0

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程序,我县于2019年9月11日对赵云洁等165名教育卫健类考生进行了体格检查,但有1名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实际参加体检考生164名。通过对164名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后,有赵云洁等118名考生体检合格,有46名考生因其他原因暂未下达体检结论。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参加体格检查的164名教育卫健类考生的体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社会群众的监督,如在体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公示事项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公示期:3天(2019年9月12-14日)。

2、对体检结果公示为“合格”的考生,请在9月15日前,到黎平县招聘办公室(黎平县人社局三楼干部股)开具提档介绍信(考生来开提档介绍信前必须先了解自己档案当前所存放地点),并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交县招聘办公室,逾期不来办理者或不按期提交个人学籍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核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对体检结果为“异常”或“生理期”的考生,为了便于下步能及时提取档案,可先来开提档介绍信提档案,以便经复查(补检)合格后能及时进入政审考察环节。

4、对体检结果为“异常”或“生理期”的考生,请在9月15日前向县招聘办公室提交复查(补检)书面申请(属外地区考生可将申请书传真到黎平县招聘办公室,来参加复检、补检时提交申请书原件),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补检)处理,最终定为放弃体检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结果为孕期的考生,待分娩结束半年后再提出书面《补检申请》,补检有关项目,补检合格后再履行相关程序。

6、复检、补检具体时间待定,请相关考生随时关注有关复检、补检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7、县招聘办传真号:0855-6223326

8、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监委)

0855-6223326(县招聘办公室)

附件:黎平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健类考生体检结果公示表.xlsx

  黎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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