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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荔波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30名疫情防控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公告(2月12-15日报名)

分类:医疗事业编制 519 0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荔波县卫生健康系统冲锋在前,奋战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为荔波人民的健康坚守、保驾护航。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疫情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急需公开招聘一批疫情防控一线医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应聘,择优录用的用人机制,由于防控工作紧急,原则上优先考虑能直接参加荔波疫情防控一线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30名,涉及临床、护理、检验等专业。具体招聘职位详见《荔波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紧急补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由于防控工作紧急,县外进入荔波境内的人员均需进行14天隔离,而我县招聘人员急需立即到岗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所以招聘对象为:2020年1月29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计算,14天前)起,本人在荔波县境内居住至今,且未离开过荔波县境内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端正,有为人民服务、为卫生事业奉献的精神;热爱公共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资格证和执业证,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2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未毕业的全日制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7.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8.不能在报名时间内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扫描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报考人员公告之日前14天内有离开过荔波县境内的。

12.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有离开荔波县境内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程序

此次补充紧急人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报名邮箱406044166@qq.com,联系电话:0854-3616708,13885491177蒙美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2月14日下午6:00。

3.报名提交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各1份;

(2)从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须在效期内;

(3)该职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职业技能证。

(4)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1张;

(5)一寸近期白底免冠照片(电子档)1张;

(6)报名信息表1份。报名信息表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有争议,责任自负。

上述材料需要将原件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2月14日下午6:00-15日。

完成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考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考核前需缴纳100元的考务费到荔波县卫生健康局帐户(中国工商银行荔波县支行:2405043109200018393),缴费成功后,将缴费凭证截图(如缴费凭证无考生姓名请备注)发到原报名邮箱,以便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比例,达不到比例的报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考核。

(四)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地点、方式

考核对象: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考核方式:采取视频考核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为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考核。考核当日,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职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意向聘用对象。考核采取100分制。考核成绩并列的考生,在面试当日由本考场的考官组再次进行考核,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时间:另行通知

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外,还要开展核酸检测不少于2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以按考核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呼叫转移、电话号码变更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公布拟聘用、签订意向聘用协议

以上程序结束后,结合查阅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和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意向聘用人员,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现场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书。对符合招聘职位条件并已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书的考生需服从安排进入下一环节。拒绝(或放弃)参加下一环节的考生,按意向聘用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五、其他事项

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人员,马上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将工作表现作为考察依据。疫情过后,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补办相关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854-3616708(荔波县卫生健康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4-3615613(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

附件:1、荔波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紧急通知补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2、荔波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荔波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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