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3名,特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
收费室工作人员7名、导诊4名、驾驶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1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岁以下(1985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人事科(三板桥浙商城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2张;
(3)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二)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数与职位面试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和聘用
1.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经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与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为基本工资 绩效:基本工资2600元/月,每年经考核合格基本工资递增100元,绩效参照医院绩效管理分配方案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合同人员必须服从医院专业安排,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招考程序、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本次招考由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地址: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人事科(三板桥浙商城对面)
联系电话:0857—711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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