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人民医院2020年第六阶段公开引进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临床医务工作开展需要,进一步创新台江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引进方式,提高引才效果,加快用才时效,现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引进工作程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6名(详见附件:1)。为做好本次引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工作由台江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由台江县卫生健康局、台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台江县国投公司参与监督指导。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按照引进计划、方案公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协议、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才岗位
详见附件1.《台江县人民医院2020年第六阶段公开引进备案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3.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2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有执业医师证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5.取得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不作全日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有不诚信考生不良记录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招聘活动按发布引才方案、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协议签订、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发布招聘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
(1)报名期限: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在报名期限内,报考人员可自行下载《台江县人民医院2020年第六阶段公开引进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然后将下述报名材料(4)的1-4电子版报名材料压缩并传到指定邮箱:tjxrmyy2020@163.com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份(电子版);
2.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1张(电子版);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校验期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校验期内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注:以上资料(3)至(4)要求提供扫描件,考生准备的所有报名材料请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便于资料收集整理。考生可联系台江县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855-5322513)加入引才微信群。
(二)资格审核
(1)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报考条件但材料扫描不明、材料不齐以及整理混乱的报考人员材料,经台江县人民医院反馈后重新提交。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提交就业推荐表的拟聘试用考核合格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面试人员,我院将在引才微信群或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通畅,否则后果自负。
(5)报名证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通知方式将在引才群内或电话联系。
(三)考试方式
(1)面试: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待定
具体的面试时间将通过医院引才微信群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务必关注医院引才微信群信息和保持电话畅通。
(3)面试工作由台江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台江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投公司等单位负责全程监督指导,面试考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民医院领导及专家组成。面试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等能力情况。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5)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引才报名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入围体检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须与台江县人民医院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对象:通过面试,成绩入围体检并与台江县人民医院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由台江县人民医院自行组织安排。入围参加体检的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并在本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内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台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不诚信考生不良记录的;
8.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八、聘用审批
1.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进行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
2.如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清楚的,待查实清楚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台江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书。
4.临床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的聘用人员,可按医院规定分期给予安家补助费10万元。
5.享受台江县人民医院带薪规培或带薪读研、安家补助费等待遇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至少在本院服务满8年以上(不含规培或带薪读研时间);未享受带薪规培或带薪读研、未享受安家补助费等待遇的其他聘用人员,也须在本院服务满8年以上。
本次人才引进,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九、福利待遇
凡确定为台江县人民医院公开引进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的,除养老保险执行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外,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惩待遇方面参照编内人员对待。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十、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十一、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属台江县人民医院,其他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322513
医院监督电话:18184576312
卫健监督电话:0855-5322342
附件:
1.台江县人民医院2020年第六阶段公开引进备案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doc
2.台江县人民医院2020年六阶段公开引进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台江县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台江县人民医院2020年第六阶段公开引进备案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型 |
专业 |
拟引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 |
相关要求 |
备注 |
合计: |
6 |
|
|
|
|
||||
台江县卫生健康局 |
台江县人民医院 |
0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有执业医师证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 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 |
|
台江县卫生健康局 |
台江县人民医院 |
00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医学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有执业医师证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 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 |
|
您好!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