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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招聘“双轨制”人员资格复审情况、第一轮递补有关事宜的公告

分类:卫生健康事业 46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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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轨制”人员简章》规定,2021年7月21日、22日资格复审,对因考生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考观山湖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含50分)、观山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将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一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轨制”人员资格复审情况及第一轮递补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28日(上午:9:00-下午16:00);

2、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妇幼保健院岗位的考生在观山湖区观山西路168号观山湖区妇幼保健院9楼小会议室;报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的考生在云潭南路2号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2楼综合科。

3、资格复审方式: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4、资格复审要求:详见《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轨制”人员简章》关于资格复审的有关说明。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简章》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放):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临时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若有要求的);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若有要求的);

6、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7、网上报名申请时使用的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8、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需注明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并在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聘用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10、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复审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12、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若有要求的);

14、其他《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的材料。

五、资格复审的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考生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及其它规定资料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3、《报名登记表》遗失的考生可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在线打印。 

联系电话:0851-84122422、88344013

附件1:《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轨制”人员资格复审情况及第一轮递补人员名单.pdf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附件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附件4:《委托书模板.docx


文章来源:

http://www.gyrc.com.cn/information/policyDetailed.html?dlid=10000000&zxid=fb57d28e562c00000000

原文标题:观山湖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轨制”人员资格复审情况、第一轮递补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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