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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中医药大学简化程序招聘博士配偶方案

分类:公立医院招聘 352

贵州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65年。建校以来,秉承“厚德明志,笃学力行”的校训,坚持“发展为先、质量为本、创新为源、育才为用”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为己任,服务于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及其产业发展,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学校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现已成为以中医药为主、多学科支撑、办学层次较为齐全,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中医药高等院校。1978年我校开始研究生教育,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单位之一。我校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骨伤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体育健康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教学部、研究生院、苗医药学院、中医养生学院等15个直属院(部);有中医、中药、民族医药等15个研究所;有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中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为“贵州省中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为“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教育厅同意,特制定本简化程序招聘博士配偶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简化程序招聘我校在职在编在岗博士的配偶24名,其中管理岗位22名(含8名辅导员),专业技术2名(实验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简化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简化程序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必须为我校在职在编在岗的博士配偶;

7.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2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9.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gzy.edu.cn/)发布简化招聘博士配偶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10月12日到2021年10月20日。

(二)报名

1.本次简化程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中医药大学行政楼227办公室(大学城校区)。

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简化程序招聘博士配偶报名表》(附件2)1份;

(2)个人简历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阶段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3 份;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截止日期到本方案公布之日);

(6)我校在职在编在岗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7)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份;

(8)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 4 张;

(9)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10)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11)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因故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方网站上公示。

(2)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查

由贵州中医药大学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方网站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贵州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应聘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其中,专业技术岗位需考核实验技能相关操作)、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性等。面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面试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进行第二轮面试,以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注:面试中违反考场纪律、作弊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方网站上公示,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 2021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21年10月30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中医药大学官方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简化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工作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2021年简化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88233058

(二)贵州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简化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工作,加强对简化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电话:88233027

(三)本次招聘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贵州省和我校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中医药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中医药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简化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岗位及要求一览表(1).xls

附件2: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简化程序招聘博士配偶报名表.doc

附件3: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简化招聘博士配偶工作防疫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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