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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高学历人才及学科带头人工作方案(18名|9月14日-11月30日报名)

分类:人民医院招聘 431 0

根据医院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经医院支委会研究决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医师1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高学历人才及学科带头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招聘工作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高学历人才及学科带头人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1年9月14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2021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南环路11号行政楼2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及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3张;

(4)《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视报名及医院实际情况组织考试,原则上每一轮报名时间为一个月。有符合报名条件的紧缺专业人才,医院随时启动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统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笔试人员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由考官组现场评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面试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笔试、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负责实施。

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工作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交医院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原则上是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高学历人才工资待遇按照《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学科带头人待遇按照《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招考程序、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咨询电话:0857-8930795

监督电话:0857-8930755

(二)本《招聘工作方案》解释权属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高学历人才及学科带头人职位表.xls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9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yw/tzgg/rszp/202109/t20210914_70370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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