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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方案(17名|9.2-9.4报名|9.21考试)

分类:医疗事业编制 605 0

简介:根据工作需要,我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名,全为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9月2日9:00至9月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填写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残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我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名,全为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贵州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9月2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网(http://www.gzsdpf.org.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9年8月16日到2019年8月27日。
  (二)报名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在2019年9月2日9:00至9月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填写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残联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网(http://www.gzsdpf.org.cn/)上公示。
  (3)填写报名信息后,系统会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4)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提交报名申请,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9月4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5)原则上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如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应当与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如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有括号内容或其他备注说明的,应当将备注说明一并填报。
  特别提醒:招聘岗位要求为残疾人的,在填写《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时,须在“具体说明”栏目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证号、残疾等级。
  2.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省残联主要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于2019年9月2日9:00至9月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9月4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9月4日17:00)后至2019年9月5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9月6日17:00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贵州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0851-86762196,贵州省残疾人康复中心0851-86767522,贵州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0851-84856285。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1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32252、0851—86831833。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之后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成绩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及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网(http://www.gzsdpf.org.cn/)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省残联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需求情况,对符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网(http://www.gzsdpf.org.cn/)公示。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②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⑥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⑦应聘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⑧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⑨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2)届时省残联将通过官网发布资格复审相关公告,请相关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咨询电话:贵州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0851-86762196,贵州省残疾人康复中心0851-86767522,贵州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0851-84856258。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网(http://www.gzsdpf.org.cn/)进行公示。
  4.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之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即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后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将在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网(http://www.gzsdpf.org.cn/)进行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资格复审时间,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网(http://www.gzsdpf.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联系电话:86762196监督电话:86850413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标签:医疗卫生医疗卫生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面试成绩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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