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
公示期结束后将开展体检工作。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注意体检时间,做好准备,按时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等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体检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现将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中时间及地点
1.体检集中时间:2022年6月21日上午8:00(星期二)
2.集中地点: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楼六楼会议室
进入体检人员须于2022年6月21日上午8:00(星期二)到达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楼六楼会议室报到,8:30仍未到达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约500元),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具有照片的身份证明、驾驶证)。
2.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上网等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应清淡,晚上22:00后须禁食、禁水。建议体检前2天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
4.体检时已怀孕的,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和医生,根据要求不进行相关项目体检的,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项目检查并做出结论,体检合格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日内(即体检结果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5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疫情防控要求
1.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2.不得参加本次体检情况: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康复隔离期间的人员;
(3)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人员;
(4)体检前14天内有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尚未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明确诊断者;
(5)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
3.体检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排除感染风险后可安排进行体检;
4.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5.考生入场检测,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参加本次体检:
(1)体检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2)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4)提供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六枝特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承诺书》;
(5)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
①.体检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体检当日前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后1次必须是体检当日前48小时内六枝特区定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
②.其余考生须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疫情防控要求可根据国家、省、市、特区发布的最新要求进行调整,请考生实时关注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
六、咨询电话:0858-5317966
附件1: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及医技岗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岗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6月9日